壓力容器是各種生產過程中不可缺少的重要設備,操作人員熟悉和掌握壓力容器在生產過程中的常用生產工藝和主要功能原理,是壓力容器正確操作的基礎。為了保證壓力容器的安全運輸,還需要做到以下幾點:
(一)需要登記的壓力容器,使用單位應當在設備投入運行前或者投入運行后30日內,到市或者設區的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辦理登記手續。 .
(二)壓力容器要按規定定期檢查,確保容器在有效檢查期內使用,否則不得連續使用。
(三)壓力容器操作人員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考核合格,取得我國統一的特種操作人員證書,方可從事相應的壓力容器作業。
(四)壓力容器操作人員應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相關安全規章制度,實現平穩運行,嚴禁超溫超壓操作。
(五)要求操作人員在壓力容器運行過程中(包括工藝條件、容器條件和安全裝置等)加強巡視檢查,發現異常情況立即采取相應措施進行調整或消除,以免變質;當發現船舶出現故障或問題時,應立即處理,并及時向本單位有關負責人報告。
以上幾點是壓力容器安全運行的一般要求,對于具有不同技術用途的船舶,還要注意特殊的操作點。本期分享暫時就到這里了,感謝大家的關注和支持,想了解更多內容請關注北成鍋爐官方網站,我們下期見~~~